各二級學院:
根據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2018年國家公派碩士研究生項目”通知,2018年國家公派碩士研究生項目(項目鏈接:http://www.csc.edu.cn/article/1113)現已啟動,為做好該項工作,現將具體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與發展目標
為服務國家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才強國戰略,培養一批國家急需的具有國際視野、通曉國際規則,能夠參與國際事務和競爭的高層次應用型專門人才,設立并實施國家公派碩士研究生項目。
二、選派計劃
(一)選派類別
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赴國外攻讀碩士學位),申請者應為永利官網2018年應屆本科畢業生,以及符合項目選拔條件、目前不具有碩士研究生學位、經所在二級學院和學校人事處審批同意參加選派計劃的青年教師。
(二)選派批次和名額
2018年國家公派碩士研究生項目的選拔批次為一批,全國總的選派規模為800人。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可通過國內推選單位或個人聯系國外留學單位派出,也可利用國家留學基金委與國外教育、科研機構合作獎學金派出。
(三)留學期限與入學時間
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一般為12至24個月,具體以擬留學院校或單位學制為準,入學時間為申請當年。
(四)資助內容
國家留學基金委提供一次往返國際旅費和規定留學期間的獎學金生活費(包括伙食費、住宿費、注冊費、交通費、電話費、書籍資料費、醫療保險費、交際費、一次性安置費、簽證延長費、零用費和學術活動補助費等),資助標準及方式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對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可提供學費資助。
(五)選派專業領域
農業、公共管理、經濟管理、社會工作、國際金融、國際法、工業設計、航空安全保障、先進制造工程和網絡工程。
三、申請人條件
(一)基本條件
1.符合《2018年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人員選派簡章》規定的申請條件。有關公派研究生項目的最新信息敬請關注以下網站:
國家留學基金委網站:http://www.csc.edu.cn
國家留學基金委網上申報系統:http://apply.csc.edu.cn
2. 具有中國國籍,熱愛社會主義祖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身心健康,無違法違紀記錄,有學成回國為祖國建設服務的事業心和責任感。
3. 具備扎實的專業基礎,較強的學習、研究及工作能力和交流能力,綜合素質良好,學習成績優異或工作業績突出,具有較強的發展潛力。
(二)申請時外語水平須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1.外語專業本科(含)以上畢業(專業語種應與留學目的國使用語種一致):證明材料為學歷或學位證書。
2.近十年內曾在同一語種國家留學一學年(8-12個月)或連續工作一年(含)以上:證明材料為我駐外使(領)館出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證明》或曾留學單位及工作單位人事部門分別出具的在外學習或工作的證明。對曾留學國與擬留學國使用語言不一致的,須另行提供曾留學單位出具的工作語言為相應語種的證明。
3.參加“全國外語水平考試”(WSK)并達到合格標準:證明材料為全國外語水平考試(WSK)成績通知單。各語種要求如下:
英語(PETS5):筆試總分55分(含)以上,其中聽力部分18分(含)以上,口試總分3分(含)以上;
德語(NTD):筆試總分65分(含)以上;
法語(TNF):筆試總分60分(含)以上;
日語(NNS)/俄語(ТЛРЯ):筆試總分60分(含)以上,其中口試總分3分(含)以上。
4.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國留學培訓部參加相關語種培訓并獲得結業證書(英語為高級班,其他語種為中級班)。
5.參加雅思(學術類)、托福、德、法、意、西、日、韓語水平考試,成績達到以下標準:雅思6.5分,托福95分,德、法、意、西語達到歐洲統一語言參考框架(CECRL)的B2級,日語達到二級(N2),韓語達到TOPIK4級,申請時成績在有效期內。
6.通過國外擬留學單位組織的面試、考試等方式達到其語言要求(應在外方邀請信中注明或單獨出具證明)。
申請時合格且外語成績證明在有效期內,派出時即可視為外語合格。全國外語水平考試(WSK)、教育部出國留學人員培訓部結業證書、雅思、托福、歐洲統一語言參考框架(CECRL)、韓語(TOPIK)、日語(JLPT)成績有效期均為兩年。
四、國外接收單位及導師要求
(一)國外接收單位應為教育、科技發達國家和地區的知名院校和科研機構。港澳臺地區的單位不在國外接收單位范圍;
(二)國外指導教師應為國外接收單位的知名教授,被國內高校聘為特聘/客座教授的國外知名教授,不建議作為本項目留學人員的國外導師;
(三)國家留學基金委評審專家將對外方導師的資質水平進行評估。
五、選派工作程序與進度
1.2018年的網上報名及申請受理時間為3月20日-4月5日。由于永利官網需在4月3日前完成相關審核程序并把相關申請資料上報陜西省教育廳,因此所有申請人應盡早準備,并于3月20起登錄國家公派留學管理信息平臺(http://apply.csc.edu.cn)進行網上報名、嚴格按照《2018年國家公派碩士研究生項目申請材料及說明》要求準備申請材料(一式三份),于3月30日前把申請資料提交給學校國際合作與交流處審核。
2.2018年4-5月:國家留學基金委組織專家評審,確定擬錄取人員名單。
3.2018年5月:國家留學基金委確定并公布錄取人員名單。
4.2018年6月起:獲資助資格的學生辦理簽證、預定機票等手續后陸續派出。
六、派出與管理
1.根據國家留學基金委公派留學人員的相關規定和要求執行。
2.被錄取人員的留學資格有效期至2019年3月31日。凡未按期派出者,其留學資格將自動取消。
七、聯系方式
聯系人:國際合作與交流處 李老師
聯系電話:0915-3288082
地址:江南校區南院行政樓101室